近年來,我國檢驗檢測機構誠信建設雖然取得了較大成績,但與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發展階段不匹配、不協調、不適應的矛盾仍然存在,誠信意識和誠信水平偏低,違背承諾、虛假報告、商業賄賂、不實宣傳等現象屢禁不止,個別檢驗檢測機構忽視主體責任和能力要求,行業自律機制比較薄弱,無資質檢驗檢測、超范圍檢驗檢測,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等失信行為普遍,失信懲罰不力等諸多問題仍然凸顯,致使檢驗檢測公正性受到社會質疑。

人員是檢測工作的主體,是保證檢測質量的重要因素。無論是報告不規范、數據失實還是報告弄虛作假,人員的參與都是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因此,檢測機構對人員的管理不能僅僅局限于技術培訓,還應加強職業道德、社會責任意識等方面的培訓,而且培訓也不能是新進人員上崗前一次性的培訓,而是應持續進行。人員上崗前應充分培訓,有計劃、有步驟、分層次地進行管理理論、質量意識、職業道德和檢測技術等方面的培訓,尤其要加強重要崗位的人員培訓,如報告簽發人員,需要全面了解并掌握國家關于檢驗檢測資質認定方面的要求,了解自身的檢測能力范圍,把好報告流入市場的最后一道關卡。此外還要加強對人員上崗后的繼續教育。檢測技術日新月異,應持續提高現有人員的理論知識及業務水平,有針對性地專向培養優秀技術骨干,培養專業領域帶頭人。
不斷提高檢測能力是保證檢測報告準確性和權威性的唯一途徑,也是實現檢測機構持續發展的必經之路。不斷提升檢測能力,不能輕投入重產出,要從環境條件建設、儀器設備配置、檢測質量控制、科技研發水平等多方面出發,協同發展。要嚴格按照檢測范圍,建立符合要求的環境條件和嚴格的管理制度,配齊配強檢測能力范圍所需的檢測儀器,定期通過計量校準等方式保持儀器狀態正常;定期通過能力驗證、同行實驗室間比對、內部留樣再試、人員間的比對、儀器間的比對等多種方式,對檢測數據的準確性進行核查,保證檢測能力的持續穩定;還需要建立起合理的科技研發激勵機制,鼓勵檢測人員參與以提高檢測準確性為出發點的科技研究,增進技術人員對于檢測方法的理解,鍛煉人才隊伍。
檢驗檢測機構的數據與報告能夠被社會各方認可的基礎在于實驗室的公正性。公正性的“公”在于檢測結果不受外力干擾,應具有獨立開展業務的權力,其結果判定不受任何來自內外部不正當的商業、財務和其他方面的壓力和影響。首先要明確檢驗部門所處地位,機構內任何部門、任何人員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檢驗部門的各項工作進行干擾,對接觸樣品、記錄文件、報告、相關資料的人員均需授權,對任何受檢樣品均嚴格執行標準,在檢測中不受其他部門干預和外界壓力干擾,檢驗部門人員不得從事與其工作性質相關產品的開發、咨詢等工作;通過封閉委托方信息等方式,實現檢測人員僅對樣品本身負責,而不需要知道樣品的來源,從而實現檢驗人員對各種樣品進行的無差別檢驗。
作為檢驗檢測機構,應結合ISO/IEC17025 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相關要求,根據機構自身特點,制定《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等相關質量體系文件,約束和規范檢驗行為,應建立起檢測全過程的監管程序。一是合理調整檢驗流程。通過采取不同環節分離的方式限制檢測人員的權力,避免從頭到尾一個人檢測、出報告。規模小的實驗室從受理、檢驗、出報告到報告簽發等四大環節進行分離,條件成熟時再把一個樣品的不同檢驗項目分組進行檢測,各環節相互分離,又互為監督,增加報告篡改、出具虛假報告的難度。二是充分運用過程監督。指定技術骨干作為質量監督人員,每天巡查檢測現場,抽查檢測報告,及時發現檢測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干涉和采取改進措施。三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全流程、全方面的監管模式。通過采用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LIMS),將所有檢測過程電子化,實時監控檢測進度,特別是報告出具后對于檢測數據的任何修改進行監管,保留修改痕跡,便于追溯。
資質認定主管部門應不斷適應新形勢,探索對授權檢驗檢測機構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引導適應檢驗檢測行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保護廣大消費者最根本的利益。一方面,充分利用“互聯網+監督管理”手段提升監管質量和效率,各種檢查證據包括檢驗檢測報告、證書、原始記錄等都通過手機拍照上傳,實現監督檢查的電子化和大數據化,提升了監管效率和可追溯性;另一方面,加大與其他各相關部門的協同合作,可以從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獲得涉及檢驗檢測機構的相關信息,作為評價檢驗檢測機構的數據補充。同時,加快與征信系統的對接,將檢驗檢測機構納入誠信考核體系;再就是實時關注市場,結合消費者和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反饋的問題,及時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不定期檢查,提高檢查的針對性,確保檢查的有效性。
目前我國檢驗檢測機構還存在諸多問題,檢驗檢測機構需要不斷建立健全合理的管理機制,強化人員管理水平,穩步提升檢測技術能力,在利益誘惑面前守住誠信底線,時刻把檢驗檢測機構的社會責任感放在首位,共同推進行業向更加誠信良好的方向發展,促進我國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創建民族品牌,走向世界。